方的安排,步美的安全也得不到保障。牺牲掉一个……是在所难免的。”
目暮警官握住方向盘的手微微有些发颤,“……毛利,你知道你在说什么吗?”
“嗯?”毛利皱了皱眉头,“那是最大危机情况下的最佳选,我不相信那种歹徒会因为警察的束手就擒而选择罢休。是有什么问题吗?”
“……“目暮警官欲言又止,他潜意识里觉得毛利这个想法很危险,可他的做法确实又没有太大的错。“那你在乎过那些犯人的命吗?还有即使你是为了救回人质,可你在不必要的时候开了枪,却是不可否认的事实。”
“可犯罪者真的可以被称为人了吗?”
“???”
“犯罪者在被发现的那一刻就已经被社会剥夺了其与其家属作为人的身份,不是吗?更何况这次案件的始作俑者枉顾无辜者性命,无论是在法律上和道德上她都应该受到惩罚。即使真的因此而丧命,也是她种下蔑视生命的因而得到的果。”
“毛利……警察不是正义使者。”
“我明白。”
在外求学那么多年,这么简单的道理毛利阳怎么可能不知道?警察不是正义使者,而是法律的执行者,秩序的维护者。可警察一定就要没有自己的善恶取向吗?
毛利阳不这么认为。
若说国家是为了大部分人的利益得到最大化和秩序化而成立,那么现代法律从某个角度来说就是为了维护为了大部分人的基本权益不得到侵犯而做得保障。
可法律一定是健全的吗?不一定。
退一万步来说,就算法律是健全的,底下的执行者就一定是正确的吗?不一定。
在前提条件都是不一定的情况下,善恶是非对错,又怎么能单纯用一件事去判断?
可能是因为曾经经历过太多的事情,毛利阳尊重生命,敬重法律,却并不认为犯罪者就一定是坏人,守法者一定是好人。
不然,他就不会在绷带怪人的案子时高嘲那个暴戾伪君子太田胜;也不会在外交官案件的时候替那位夫人保守了秘密、甚至在大阪的时候默认了坂田警官的犯罪意图。
法律没办法制止全部的罪恶,也没有办法惩罚现实的所有罪恶。
他并不打算成为正义使者,可也并不打算成为一个纯粹的执行者。
他会坚持真相,努力不在自己的手上出现冤假错案、而对于那种为了心存正道的犯罪者,他也会为他们留有一丝颜面。可相反,若对方罪大恶极,以牺牲无辜性命为代价,他将不再把对方看成一个人。虽说他不会做什么出格的事情,可在极端情况下,他会果断舍弃对方性命来保护他人周全。
然而很明显,毛利阳的价值观与目暮这个传统警官是不一样的。
在目暮的观念里,规则重于一切,国法大如天。作为警察,他没有资格去判断他人对错。同时,他也会对于所有性命一视同仁。即使对方罪孽深重,他对对方深恶痛绝,他也只会最大程度保证犯人安全,再把他送进监狱。
即使,受害人不是他人,而是目暮自己,他也只会选择走法律途径保证自己的权益。
就算结果不一定会尽如人意,他也会完全接受法律给予自己‘公正’的结果。
于是就这样,职业观念不同的两个警察坐在同一辆车上一路沉默。直到目暮把车开到毛利家也就是工藤宅后,他对毛利阳的违规行为也下了最终判决——
“毛利……你还年轻。在国家正式警察考录之前,你再想想,你究竟想不想当个警察、到底能不能成为一个真正的警察。老实说,你有才干,到哪儿都能吃碗饭。警察不比你想得好做……起码现在的你,还没有成为警察的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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