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过一段时间,并对其较为了解才对。
也就是说,如果他的推理前提成立,那么嫌疑人应该是三十到四十岁,头发胡子杂乱,并患有纵火癖的流浪汉才对。
可如果是犯罪嫌疑人的精神正常,只是受邪·教影响才选择纵火呢。
这……也有可能。
但是可能性……有待考证。
一般会受邪·教才选择纵火的一般会有以下几个关键词——祭品与牺牲。
但是这几起纵火案除了产生了巨大的负面社会影响以外,并没有殃及人命,这不符合邪·教纵火的特点。
所以,应该只有想借着连续纵火案吸引社会舆论关注从而获得某种利益、或是纵火癖,两种可能了。
不过,这几起案子的间隔时间也很有趣。第一起纵火案的时间是在去年12月、第二起案子是在今年的2月、第三起案子是在3月。第一起案子与第二起案子的时间间隔差不多是三个月。而第二起案子距离第三起案子的时间只有一个月。
虽说不知道警察为什么判断这几起纵火案是连续纵火案,但如果这起纵火案真的都是同一个人所为,在不否认嫌疑人还有其他作案记录但未被警察所知的前提下……
虽说犯人只犯下了三起案子,但犯人的犯案速度……好像越来越快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