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不愿再触及自己的伤痛,她唯愿一切都已经过去。
这仿佛是林梓生命中最漫长的一个季节。
每年梅花盛开的时候,整个校园都会显得格外嘈杂热闹。
她把自己湮没在那种热闹里,来来往往,不引人注目,像任何一个正常的学生。
林梓非常努力地记下老师说过的每句话,很专注地上课,很认真地写论文。
她比对国外所有的知名的不知名的大学,研究自己符合申请条件的专业,她想考到奖学金,可以出国去。
她知道,要想好好地保护林氏,她必须要学习更多的管理知识。
在她住院当天,林氏和林父生前交好的董事,陆锦天,陆伯伯,就曾给林梓打过电话。
按照法律,林父生前所持的百分之四十的股份,自然而然会全部留给林梓,但现在林氏内部很是混乱,有很多股东,对于林梓一个黄毛丫头是非常不屑的,而林梓也是对公司管理一窍不通,她在公司根本毫无话语权。
幸好有陆伯伯可以暂时帮助她,她知道眼下,她也只能相信他,所以,她把董事长的位置暂交给陆伯伯,代为管理公司,她现在需要的是学习管理知识,早日学成归来,可以接手父亲留下的企业。
所以,她现在一门心思想要出国进修,国内外的知名大学,她都已经比对过了。
除了想要尽早接管公司之外,更重要的原因,是林梓对这个地方,心生厌倦,她想要逃离一段时间。
整个春天,时间对林梓而言都是凝固的,从周一到周五,上课下课,重复而简单。
双休日的时候寝室通常没有人,林梓一个人去图书馆,自习室里永远放满了书占据座位,她的座位一直靠窗边。
林梓很喜欢窗前的那些树,它们郁郁葱葱,一些是洋槐,另一些也是洋槐。
等到暮春时节,这些树就会绽开洁白芬芳的花串,一嘟噜一嘟噜,像是无数羽白色的鸽子。
有时候复习得累了,她会抬起头来,那些葱茏的绿色就在窗下,放眼望去,隐隐可以看到远处市郊的山脉。
远山是紫色的,在黄昏时分,漫天淡霞的时候。
而天空会是奇异的冰蓝色,将云翳都变得瑰灿绚烂,美得令人出神。
通常这个时候林梓也饿了,背着书包下楼去食堂。
一路上经过操场,永远有很多人在踢球。
春天是这个城市最好的季节,春天也是这座校园最有离愁别绪的伤感季节,林上不断有人成群结队高歌而过,大四的学生,都想约着去后门的饭店里吃散伙饭。
林梓的班里也举办了散伙的聚会,她不想跟着一起凑热闹,借故推辞了。
月月是知道林梓的心思的,于是,也便替林梓找了借口。
晚上五食堂有紫心红薯,食堂的菜永远是那样粗枝大叶,红薯也不过用蒸饭机一蒸,倒在很大的不锈钢盘子里卖。
林梓买了一个配粥吃,掰开一半,看到它的紫心有细微的纹路,比心里美萝卜要漂亮得多。
晚上的时候自习室的人比白天更多,窗外的树生了一种很小的飞虫,从窗子里飞进来,落在书上。
白炽灯照着它小小的透明翅膀,隐约带着青色。翻页的时候如果不留意,它就会被夹在了书页里,成了小小的袖珍标本。
林梓总是吹口气,将它吹走,然后用笔继续划着重点的横线。
远处的寝室楼上又有歌声传来,是疯狂的大四学生,他们就要离开这里了,所以总是又哭又笑又唱又闹。
林梓是理解他们的情绪的。
只是,林梓觉得她的心已经硬得像石头一样,百毒不侵。
她的心里没有任何感触,因为她现在都已经想要走了。
四月的时候林梓又考了一次雅思,这次成绩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