蜡笔小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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番外 方晓(26)(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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色已是一种略带灰的白色,最黑暗的夜晚已经结束了,黎明即将到来。

雨渐渐地了,烹茶煮水的炉里,炭火也渐渐熄了,剩了一两块回光返照似的陡然一亮,璀璨如红宝石一般。

屋子里静得很,连窗外法国梧桐树叶上盛的雨水滑落的声音都几乎清晰可闻。一两声鸟啼声传来,那是早起的知更鸟儿,无忧无虑地开始了一的歌唱。

林梓终于打破了屋子里的寂静,问:“故事讲完了?”

我转着茶盏,眼睛望着她,坦然:“讲完了。”

林梓伸了个懒腰,似乎是在活动已坐得有些麻木的四肢,她又夹了两块炭放入炉中,拨起火来煮水。放下炭钳后,终于长长地叹了口气,:“是个好听的故事。”

我微笑:“是我听过的最惊心动魄的故事。”

“哦?”

我道:“其实后来我,并没有能够将‘欣涵’交给许慎。”

她听我讲下去。

我:“因为在那晚上,我没有能见到许慎,我再见到他时,已是他车祸死亡后六个时了。”

我耸了耸肩,“很离奇对不对?有人传,是楚明瑞下的手,他早知‘欣涵’的作用了,所以釜底抽薪,让我即使拿了‘欣涵’,也再无用处了。”

她问:“那后来呢?”

我:“后来?没有后来。”

是啊,没有后来便是最好的结果。

林梓与我告了别后便走了。

我的目光不知不觉地望向了茶几上扔着的那份报纸,那还是前的早报,财经版头条是黑字的讣告标题——《隐形富豪楚明瑞因肺癌逝世》。

我忍不住叹气:“万贯家财,死来仍是一抔黄土。”

门忽然响了,我回头一看,一个女海穿着睡衣拖鞋,从房间姗姗而出,见了我,叫了一声:“妈咪!早安!”

桌子上放置着我刚刚取出的卷宗,最上面是一封信——那是楚明瑞亲笔所书,字迹凌厉飞扬,正是他那种人该有的作风:

晓晓:

我现在才写这样一封信,大约是迟了八九年了,当初之所以未提起笔,只因为你永不能懂,你与我决裂的那一刻起,我便觉得世间万物,没有一样是值得我挽留的。

昨日检查报告已出来,最后证实我的肺癌已达不可救治的地步。医生让我早早准备好一切,安排妥未完的事宜。我有什么放不下的事呢?他们都不知道,我早在十年前就已经心灰心意冷。

我曾多次和你讲到《乱世佳人》,我也曾多次努力使自己避免陷入白瑞德的境地,可是你轻而易举毁了我的一切防线,令我万劫不复。可是我并不后悔,从那日走进你的花店,见你第一次嫣然一笑时,我就不后悔!时至今日,我仍记得我看见你璨然微笑时那一刻的怦然心动,也只有到了今,我才敢坦白告诉你——我娶你,是因为我爱你;而我爱你,则早从你第一次对我微笑时便已深植心中,永不可灭。

许慎的故事,令你愤怒万分;他所谓的证据,令你万念俱灰。

我无言以对,因为我最初对你的动机,确实只是利用,可是后来一切改变,当我用尽了我的生命去爱你,而你根本不为之所动,我便知道,我终究是,咎由自取。

母亲的悲剧令我一直怀疑,这世上是否真的会有爱情存在?爱情是否真的会令人不惜一切?等我明白,却已经不能再接近你。

当我大笑着转身离开你,我的眼里在流着泪。我根本没有想过,我把整颗心与生命双手奉上给你,你却一举手掀翻在地。你的质疑令我无言以对,既已如此,我再难挽回。

晓晓,你实在是太残忍,我之所以用“残忍”,连我自己都觉得茫然。

我从来没有料到无怨无悔地爱了一个人那么久之后,她怎么会拿了一柄世上最锋利的匕首,朝了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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