蜡笔小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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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章 不做与天同寿的猪(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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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路云初绝对是脑子有坑,才将焰灵咒用在一只猪身上!”听到此,再想到傍晚在清溪边的遭遇,宝珠忿忿地说。

不过似乎这样说自己的救命恩人也不太妥当……只是粗鲁野蛮的叶子晴确实没给宝珠留下好印象。

“或者,路云初看出我的本体是蓝灵仙草?所以才这么急迫地对我下焰灵咒?”想到这里,宝珠不禁浑身发凉。

如果真是这样,那自己的小命就危险了……

“非也!”白羽说“若那路云初知道你是蓝灵仙草,定不会收你做灵宠。”

白羽很自信地告诉宝珠,宝泽霖拼尽灵力将她凝练成形,玛法大陆不会有一个人类看得出来她的本体。

因为在这片大陆,即使再高超的修炼者,也只能拥有法力,却无法拥有灵力。灵力是凌驾于法力之上的,只有天神才具有的天生能力,法力却需要人类后天努力修习才可能获得。

但是,蓝灵仙草却可以使人类获得天神一般的灵力。

按白羽的思路,如果路云初知道宝珠就是蓝灵仙草,那正常的做法应该是杀了她——吃了她——获得天神的灵力。

“那就奇怪了,一个法力高深的修炼者,却要收一只看起来弱弱的小猪做灵宠,他这不是亏大了?”宝珠费解。

“我亦是不解。”白羽皱了皱眉,那神情明显就在说路云初将这么大赌注押在一只初次见面的小猪身上,脑子确实有点问题。

“灵宠若是死亡,虽不会影响修炼者自身性命,却会使其法力尽失。那路云初非等闲之辈,却对一只猪下焰灵咒,确实令人好生费解。”

“如果路云初挂了,我会不会有损失?”宝珠关注的重点不同。

“挂为何意?”白羽疑惑。

“呃……意思就是如果他死了,我会怎么样?”

二十一世纪的用语在这个玛法大陆上似乎会出现沟通不畅的情况……宝珠好想挠挠头,可惜四只蹄子都够不着她的大脑袋。

“若是修炼者死亡,他的灵宠亦会死亡。”

“啊?这太不公平了吧!”宝珠大呼。

“无妨!”白羽一点没担忧,很平静地对着宝珠说。

“怎么能无妨,那家伙万一哪天不小心死翘翘了,我不是会跟着遭殃?我会不会哪天连自己怎么死的都不知道?”

虽然只是一只猪,但生命诚可贵呀!

“若是普通灵宠,确实会这样。”白羽胸有成竹。

“然你身为蓝灵仙草,乃神物凝练而成,是高于人类的存在,因此你不必受此限制。”

哦……

这下宝珠明白了,其实还是关于物种的问题。简单来说,蓝灵仙草本是神物,所以即使她是一株草,其物种等级也是高于大陆上的人类,人类的规则并不能限制到她。

当下又想到了一个问题“蓝灵仙草既可以救人,那是不是也可以自救?”

“确实如此!你非但可以治愈别人,也可以治愈自己。”白羽说完看向她的右前蹄,刚刚被他啄出的伤口已经完全不见了。

“这么说的话,那是不是即使我被黑煞啃得只剩下骨头,我也还是会活过来?”这个认知让宝珠兴奋。

“只要非你本体受损,你可与天同寿!”

卧槽!与天同寿!宝珠可不想做一只与天同寿的猪,那样生命还有什么意思……

“我能象你一样,变成人的样子吗?”

“你乃万年神物,虽遗落在人间,然灵力理当是远超我与你阿爹的。”

照白羽的说法,她这株蓝灵仙草从辈份上说,已经是他和宝泽霖的老祖宗。按理她在人间五千年就可生出灵智,八千年就可以幻化形体。只是不知为何她已经在人间一万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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