蜡笔小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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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十九章 来了(1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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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小时后,徐忠仁身后拖着条电鳗尾巴从院子里走了出来,跟着江无风两人上了车。

坐在车中,看着自己手上光滑的皮肤,徐忠仁仍然有些不敢确定。

就这么简单,自己就成了变异人?

末世到如今都大半个月了,他是知道成为变异人的方法的。

吞噬已经变异了居民的血肉或者是吞噬变异动物的血肉。

前者是道听途说来的,据说这个城市里有那么一个丧心病狂的团队就是靠着吞噬变异人血肉来让团队成员获得超凡的能力。

这种方式太过灭绝人性,他自然是不可能做的。

不过即便还有一条路,对于他来说也并不简单。

没有强力的武器,变异动物远比人类强大,哪怕是对付一只变异耗子,难度都不会小,一不小心就会送命,他脸上的疤就是一只耗子留下的,即便付出如此代价,他也没将那耗子留下。

哪怕运气好留下来,吞噬了其血肉也不一定能变成变异人,想要成为变异人是有一定概率的。

这也是从其他幸存者那里听来的,因为事关生存,大伙或多或少都做过和他差不多的事情。

可以说,成为变异人,几乎是他目前最大的梦想,有了超出常人的力量,他就可以让老婆孩子不饿肚子,可以为还没出生的孩子保证一片安成长的环境。

说真的,他实在是太想了,以至于如今得到后还有些晕乎乎的,感觉自己活在梦中。

来得实在是太简单了…

就在一个小时前,他还以为自己会被干掉,可没想到对方竟然只是单纯的想要将幸存者收拢麾下,甚至还保证会给他和他的家庭每天一定量的食物,只要他愿意出力干活的话。

除了这些,对方甚至给予了自己变成变异人的机会,虽然这个机会的代价有些巨大。

但对方的条件确实足够好,稳定安的生活环境,充足的食物这都是他所希冀的,如果真能回到那样的社会中,那对自己一家是最好的。

毕竟自己就是贱命一条,老婆又不漂亮,也没什么可以打主意的。

再说,自己真不愿意,对方抬抬手就能把自己打死,能这样已经很不错了,如果对方将这条件放出去,他敢肯定绝大对数现在在底层挣扎的人都会愿意。

“那个,”

坐在车后,有些局促得看了眼沉默不语的两人,徐忠仁打破了车中沉闷的气氛。

“我该怎么称呼两位?”

江无风正翻看着电子地图,闻言抬头道“我叫江无风,大哥,老板,都行,她是亚里沙,你可以叫她首领。”

“那好,老板,首领,咱们现在…要去哪里?”

“给我们基地招帮手,去找其他幸存者。”

江无风翻看着秦朗给的信息,不由嘀咕道“这小子写的洗脚一条街是啥,在哪里啊?”

亚里沙同样一脸懵逼,在鑫源市生活了那么久,她也是第一次听到有这条街,而在地图上却根本找不到这地儿。

看着两人眉头紧锁的样子,徐忠仁低声道“老板,我知道在哪儿。”

东城区,国娱街。

以此命名,大致就可以知道这里住着哪些人,事实上,除了一些贫穷落后的小国,在这里你可以和任何国家的人来一段异国风情的相遇。

因为不想闹出太过矛盾,影响联盟国合作,在某些事情上,各国政策都相对变得宽松和标准化。

虽然鑫源市的人很少来这里,但基本上大伙儿都知道,这里多是些什么场所。

维利安酒吧,豪森迪厅,白马会所,以及挂着暗粉色霓虹灯牌的旅馆是这条街上的标志。

以往的国娱街号称“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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