蜡笔小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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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章 要火么,很贵的。(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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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瑶光在闲书天尊城闲逛。

杂七杂八的过户手续都是苏怡婷在办。

苏瑶光先看看有什么准备买的。

走进一家巨大的商场。

商场的外部就像某种植物构成的圆形城堡。

商场内部的天顶上,一根根巨大的树根支撑着商场的天顶。

天顶透下光芒。

商场走廊灯是各式各样的水晶造型。

有的像船,有的像水壶,有的是一只貔貅。

这些灯上面都铺着一个水晶床铺,水晶床铺上还有透明的果冻床垫。上面沉睡着一只光精灵。光精灵在睡着时候会发出光芒。

这些光精灵也叫日光精灵,它们都是有工资的。它们部落主要是住在太阳上。

原本光精灵就是指日光精灵。但是有生物学者认为应该把月光精灵,熔岩精灵,荧光精灵统称为光精灵属。

不过普通人不管那些,日光精灵就是光精灵。

一个四面水晶灯上灯光有些黯淡。

一只光精灵就要醒来。

这引起了苏瑶光的注意。

只见光精灵身上的光芒虽然黯淡一些,但是这只光精灵本身依然发着柔和的光。

这只光精灵没有在意苏瑶光的目光。它摇了摇在床铺边上的铃铛。

一会儿,从天花板上飞下一只光精灵。

这只光精灵打着哈欠。飞到等边上。

里面的光精灵拉开灯罩,外面的光精灵落了进去。

后来的光精灵躺在床上,盖上一个透明的毯子。

原本的光精灵拿出一本很小的书,在睡着的光精灵边上讲着故事。

睡着的光精灵发出光芒。下班的光精灵飞出水晶灯,关好水晶灯的玻璃,然后飞向商场的天顶。

苏瑶光看到光精灵就想起曾经有仙人故意弄伤了一只光精灵,被认为冒犯了闲书天尊的尊严而被夺取修为和寿元。而且这仙人是万仙盟内一个仙尊的一个儿子。

万仙盟后来下达了法律,光精灵是闲书天尊的朋友,所有在编的光精灵都受到万仙盟法律的保护。恶意弄伤光精灵是侵犯天尊的尊严,会剥夺其修为。恶意弄死光精灵,则要处死。

每年六月二十三日都是光精灵的盛典。这一天是光精灵被闲书天尊从太阳上请下来的日子。

这一天所有工作的光精灵都会回去太阳。而新的光精灵又回从太阳上下来。

不过光精灵作为照明已经是早期时代的事情了。除了一些闲书天尊名下的商场银行街灯等等地方。

现在天尊城市已经逐渐换上了换上了新的照明灯。

光精灵逐渐要失业了。

经济发展进程也要考虑个人际遇。闲书天尊的游乐园里依然以有光精灵照明为荣。

苏瑶光接着逛街。

苏瑶光走到一家专门卖灵火的店。

有些火便宜,有些火贵。

就是同属五行火,也有便宜的灵碳火和贵的天雷木火。这两种火焰都是木行火,但是价值肯定不一样。

前者大多是普通灵木烧成的。后者则是灵木被天雷击中残留下的火焰。

灵碳火价格也有不同。比如灼烧的灵木年份,品种不同,价格不同。火引不同,价格也不同。

但是这些有根之火都不是苏瑶光想要的,她要的是无根之火。比如天狼门狼烟用的幽冥黑火。

这种无根之火会诞生火源,火源才是最珍贵的。

不是无根之火的火焰就有火源。

苏小雅吸收了幽冥黑火的火焰,但是很快就会被消耗掉。

而拥有火源的狼烟,可以不断的产出幽冥黑火。

当然有根之火经过修士的不断温养,也可以变成无根之火。经过漫长的时间也可以诞生火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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