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加的可怕。
少年手持一把匕首,腰背上还插着一柄钢把的斧头,厚重的斧头在阳光的照射下闪着寒茫。
“大熊,你再慢点,我总觉得不太对。”
大熊头也不回地冷哼一声,“没胆子就别进来,这里除了野狼群还能有什么?野狼虽然可怕,但我们也不是没有一战之力,我可听说了,这野狼谷里可是有宝贝,等收拾了这群畜牲,我们好好找找,说不定真能找出什么好东西来。”
“你听谁说的?”
“前两年听两个毛孩子说的,而且我还看到那个孩子手上拿着一根人参,据说有上百年了,听他们说还是在野狼谷外围挖回来的。”
“嗤,我还以为什么好东西呢!一根破人参你至于吗?要不是为了历练,我才懒的来呢。”
大熊睨了说话的少年一眼没吱声,眼底的嘲讽一闪而过。
至于吗?呵呵,这两年他还真特意打听过,超过百年的人参就能卖上万块钱,而超过五百年的能卖上百万,要是千年的呢?那得卖多少?
那个孩子只运气好在边缘捡了个便宜就有上百万的收入,不比他们刀口舔血来的容易?
没错,大熊没说实话,那两个孩子说捡来的便宜是五百年的人参,而不是什么上百年的,他怕说出去让这些人惦记上,毕竟大家都不是什么好人,临时组队在一起也是为了方便行动,多抢些徽章,等最后一天才是他们比拼拿到第一的时候,而到那时,这个队伍自然会解散,并且还会反目成仇,手刃其他临时队友。
他们在魔屠这些年算是弄明白了,这里没什么友谊,更没什么情谊,今天还是一队的学员,明天便是生死仇敌,上一刻还在一起吃吃喝喝,下一刻就会有人中毒身亡,只要不被人拿住把柄,这里便是杀戮的天堂,是犯罪的圣殿。
他要利用这些人帮他拿到里面的东西,不付出一些好处是别想了,能引他们来这里已经不错了,他可没想过自己独吞。
当然,如果有可能,他还是希望这些人留在这里的,只要这些人死了,他就是这次大比的第一名,名利双收的好事,不做的才是傻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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