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个混世魔王”
“你已饮誉京城,”
“你为什么喜欢看书”
“于方寸之间知天下事。”
女怕三撩树怕三摇
见者易,学者难
他人碌碌,不涉你足
次日黄昏,鸳鸯云被似的火烧云变幻着不定神色,一会如同粉嫩少女的红腮,一会又似大红喜字的姹嫣,再一会又像生气皱眉的黑红色猪肝脸,最后散成淡淡的粉,淡淡的灰。
明旻坐在水榭一端,看着方才还在同他开玩笑少年,歇下来就又罗汉入定,将那些软塌塌近乎浥烂的陈年烂账,如若珍宝似地,轻轻掸拭掉灰烬,一页页详尽地翻着、记录着,明旻看着羽睫低垂、唇红齿白的少年郎,突然就作羞涩,想起日前明皇下朝后,她侯在乾清宫要问父皇个子丑寅卯,缘何就将她匆匆降旨赐婚与这个“登徒子”,可她心里蕴藏的那份愿意,明皇一眼洞悉干净,绕来绕去句就叫明旻粉颈一低。其实她心里头那一抹子不快,多不过因廉衡和明胤的风传在大内也有起波,明旻是个极好面子的人,这一点她继承了明皇,但她要面子要的十分有分寸,因而乍看上去那份倔劲儿,总让人忍俊不禁,在她与明皇没理论出二三得六来,又莲步乱溜站明胤跟前,结果被明胤简单一句弄成了个二三得五的主儿。明胤看着面前凤眼圆睁的小雏凤,冁然一笑,廉衡那张粉雕玉琢的脸在他脑海里再次挥之不散,他看着天边的流云,情绪不明的说了句“那是个极其会占便宜的人,长了张极其占便宜的脸。”言毕他便走了,一走走到云南,只叫原地愣怔的明晟明旻兄妹二人,半晌咀嚼这位不伦不类的评价,半天后发现这真是目今为止最中肯评价。
明晟笑望着即将奔赴云南的人,心里一时不知作何滋味,这一走没有一年半载,一时难归,他既怕他去了云南借沐府势力作出什么威慑自己的事来,又总要想念二人隔三岔五讨教见识、静坐品茶下棋的消闲日子。但任何事情,总也拦不住发生,一成不变的除了日升月落,又剩下什么呢,该来的总要来。然而思虑一番,他确习惯性的将一腔沉沉心事,演换为一句调笑明旻的话来,“旻儿,你说,这位新科状元新晋驸马爷,可也会奔赴云南?!”
这话就像把无形的刀子,明旻只觉得心口疼,低下头却发现心头什么伤痕都没有。
“你会去云南吗?”明旻突然问出声,廉衡沉浸账山账海里,并未听见,明旻深抿了几次朱唇,再次轻启贝齿,“你会去……”然而她终究没再问出来,出于自我保护,出于薄薄小小的她维持的大局,她没像旁人一般将他们至于舆论尖峰受人嘲弄,更没像旋涡中的这位当事人一样哈哈三个笑的自嘲自笑,她选择性的将一双玉耳作为聋子的耳朵,当了个摆设。
红苕在明旻第二次贝齿轻启时,出声喊了句“先生”,然而当明旻咽掉半截子话后,红苕立时明白了小主子的心思,后悔自己叫早了,但廉衡入定一般的聪明脑袋已经从账本里移开一寸,慢慢挪过来目光,若有所思想着十大税关中的荆州税官何以连年税降,半晌功夫才回魂似地,蹬蹭下灵台,眨巴下眼睛问红苕,“怎么了?”
红苕本来是有气的,这气自然也是因“男色传闻”,但此时对上这颗认真的脑袋,竟也同她一向伶牙俐齿的小主儿一样,钳口结舌一句话说不出来,憋了半天,才憋出句,“先生,您脸上抹了灰。”
“哦”,廉衡轻轻哦了声,正要抬起袖子擦,眼珠子却是一转道,“红苕,叫什么先生,叫驸马爷。”明旻袖底刚悄悄捏起帕子的手,顿然哆嗦一下,红苕看眼她主子腾红的脸,不忿道,“八字没一撇的没影事儿呢,先生请自重。”
廉衡拍了拍屁股站直,蹬蹬蹬凑近明旻,扬着小脸蹭过来说,“公主给小子擦一擦呗。”
按理说明旻不是什么省事儿主子,成婚之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