蜡笔小说

阅读记录  |   用户书架
上一页
目录 | 设置
下一页

第五十三章(4 / 14)

加入书签 | 推荐本书 | 问题反馈 |

是立刻坐出租车回宾馆问总台,他们在哪个房间。

昨天,她就是稀里糊涂的,连自己住的哪一个房间,都不知道。

那个宾馆太大了,房间太多了,她根本就不知道怎么去辨认。

走廊上光线太暗,而且她总是走在他们的后面。

等她走到的时候,门已经打开了,她也没有看见那门上明明有字。

以前出门,她父母连招待所都舍不得住,他们都在候车室里等着。

那也是那时候,绝大多数人的选择。

况且,她也没出过什么门。

父亲在的时候出过一些门。

父亲不在以后,母亲是害怕出门的。

一是那时候女人本来就不怎么出门。

二是没有摄像头,也没有那么多的警力,全国的治安,也并不那么好。

她和绝大多数人一样,并不罕见。

小柳和胖子的招待所,是她第一次走进去的招待所。

但是因为房间太少,一共也就十来间,门上连编号都没有。

她是不知道的,她是没有这个见识的。

就算是上次去宾馆,也是老广走在最前面。

再说,她当时又是已经和冼锐分手了,她只是去送送他。

她觉得,她这一辈子,可能都与宾馆无关。

就是以后住上了,再学也不难。

又是一个,“等你把熬八宝粥学会,我都病死了。”的例子!

这一次,这一切,都真的来不及了。

她也是想过,她可能可以去问总台的,但她又不确定。

而且,火车就要开了。

如果她坐不上车,又找不到人,那她该怎么办?

那她今天晚上住招待所,明天再走吗?

为了一个一点也没谱的想法,而去住招待所?

昆明是一个靠近边境的城市,不安全吧?

并且需要损失,接近100块钱,为了一个一点也没谱的想法。

她身上还有三百多块钱,在大城市里,用不了几天的。

如果再找一个工作,还是干服务员,那就可笑了。

但是,又能做什么呢?

她前脚走,说不定他后脚就马上就把房间退了,已经离开了那个伤心地了。

而他的身份证上,却是南昌的地址,而不是昆明的。

再说刚才,她离他只有咫尺之遥,她都没有做决定,她都觉得她忍受不了他的强势。

而现在,她去住招待所?

还有,小王一定已经到了,一定已经把那两包红塔给他了,他一定已经知道,那是她从火锅店的桌子上捡来的了。

她和父母的唯一一次在外面,不是生活所必需的高消费,是在她七岁的时候。

那时,父亲在离攀枝花很近的一个小站上当站长,月收入比100元,还多一些。

他们父女俩回老家,在内江(离成都不远的一个地级市)火车站附近的一个小饭馆里,切了半斤猪肚条。

要了二两小酒,另外还炒了一个什么蔬菜。

不记得了。

他们一共花费了11元钱。

那时,学费一学期只要五元。

而猪肉,是五毛钱一斤。

父亲喝着小酒,脸上的神情是多么地惬意和满足。

他说他的月收入,一个月就顶老家那些人,辛辛苦苦喂一年的一条大肥猪。

他一年四季都穿着质量很好的铁路制服,让老家的人好不羡慕。

这也是每当她回忆起父亲的时候,他最幸福的样子。

父亲边喝小酒边对她说“二妹,等以后生活条件好了,你坐上小车了,就在车上喊一声‘嘿!郗老头。’就行了。”

父亲的志向并不在坐

上一页
目录
下一页
A- 18 A+
默认 贵族金 护眼绿 羊皮纸 可爱粉 夜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