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清楚,想要彻底解决麻烦,就得让李家划分等级制度!
唐朝初期,继承了隋朝的三省六部制。三省分别是中书省、门下省、尚书省,分别掌握草拟、审议和执行,尚书之下设置六部,进行具体的行政工作。三省的形成,就是对相权分化的结果。
在秦代,中央为三公九卿,三公为丞相、御史大夫和太尉,分别掌握行政、监察和军事,其中丞相就是秦代的宰相,在行政上拥有很大的决策权。
汉代时,为限制三公,汉武帝重用身边的秘书、内臣,形成了内朝,内朝最重要的大臣就是尚书令。内外朝的形成,相权一分为二。到东汉时期,尚书的地位进一步提高,逐渐成为了最高的行政官员,并设有专门的机构——尚书台,于是尚书成为了宰相。而三公则沦为了虚职。
到了魏晋时期,将尚书台改为尚书省。为了限制尚书省的权力,另外设置中书省掌握草拟、诏令,尚书省则沦为了执行机构。南北朝时期,又增加门下省,负责审议诏令,以此来限制中书省。
如此,相权就一分为三了。需要注意的是,尚书省虽然沦为执行机构,但是在唐朝初期的地位还是非常重要的。尚书省的长官左右仆射往往会兼任中书省、门下省的一些职位,如此就拥有了参与决策的资格了。
传统史学界认为:三省六部制的形成是古代政治制度成熟的表现。
三省六部制中的机构都是国家事务机构,并不涉及皇室事务,而秦代的三公九卿既管国家事务,又管皇室事务,体现了强烈的家天下色彩。三省在权力相互牵制,避免了权臣的出现。
不仅如此,三省六部制名义上还可以限制皇权。三省制出现后,皇帝颁布诏令必须经过中书省,如果绕过中书省直接发号施令就是违法行为,因此“事不出中书,是为乱政”的说法。而经过中书省的诏令,就需要经过门下省来审核,门下省就有可能驳回皇帝的诏令。
这种现象在历史上是时有发生的,例如627年,唐太宗发布征召中男(十六岁到二十岁的男子)入伍的诏令,但是该诏令被中书省的长官魏征数次驳回,最终未能实行。
三省相互牵制固然是好,但是造成的一个严重问题就是行政效率低下。三省的长官可能在一件事情上出现争执,于是迟迟无法出具体的措施。尤其中书省和门下省,两者地位重要,共同分享决策权,如果两高官官意见不合,那么政令就无法出台了。
为了提高行政效率,唐朝的皇帝也想了很多办法。一个办法就是皇帝举行朝议,综合各方面的意见,最终进行决策。参与朝议的主要人物有皇帝及其秘书集团、三省的重要官员,以及三公等其他官员。三公也就是丞相、御史大夫和太尉,他们早已沦为虚职,主要的作用就是提供一些建议。
另外一种方法就是让三高官官合署办公。唐太宗时期,设置了一个新的政务大厅——政事堂,由三高官官在此办公,如此,三高官官就能够实现良好的沟通,有利于提高效率。政事堂最初设置在门下省,在唐中宗时期迁徙到了中书省。同时,从唐中宗时期开始,尚书高官官失去参与政务讨论的资格。
最初,在政事堂办公的官员只有三高官官,也就是中书令、侍中、尚书左右仆射。后来,皇帝也自己也派遣一些代表参与其中,也就是参知政事、同中书门下三品等,他们和三高官官一起办公,地位相等,也被视为宰相了。由于皇帝不断派遣代表驻扎在政事堂,使得政事堂的人越来越多,也就是宰相越来越多。一般而言,唐朝同时存在的宰相有十多名,在710年竟然多达27名。
如此,政事堂的机构越来越庞杂,分权越来越细,皇权自然更加得到了保障。723年,唐玄宗将政事堂改名为了中书门下,并设置吏、枢机、兵、户、刑礼五房作为其具体的行政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