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六一躺回床上,苦思冥想,搜索脑海中的记忆,虽然脑部还有阵阵剧痛传来,但已然减轻了许多,咬咬牙还能够承受,脑海中模糊的影响也渐渐清晰了些。
原来宿主这小子叫郑元一,跟老子一字之差,父亲郑宗文是益州刺史,精通医术,为官清廉,在益州民望甚高。
这个刺史衙门在益州蜀郡的成都城内,母亲林出尘与郑宗文十分恩爱。只是郑元一这小子好拳棒,不爱读书,在家塾的时间全都看无双去了。
这种思维搜索极费脑力,想着想着,郑六一便在不知不觉间沉沉睡去。
一连几日,郑六一除了给父母请安和用餐之外,大部分时间躲在自己的屋内,站混元桩,走太极拳架,强身健体,恢复记忆。
因为和郑元一挑明了关系,无双也羞于和他相见,除了收拾房间、浆洗衣物之外,极少前来打扰。郑六一也没有主动去找她,无双难免心里有些失落。
到了第五日上,郑六一再搜素记忆时,已经没有了疼痛,十分顺畅,感觉郑元一的很多记忆已经能为己所用,从儿时到昏迷,一些大事历历在目,尤其是见到郑宗文和林出尘夫妇,感到十分亲切,对待无双,也由开始时的惊艳其美貌,变成了发自内心的爱慕。
这难道已经完成了灵魂融合,从今以后,郑六一便是郑元一,郑元一就是郑六一?
通过郑元一的记忆,郑六一对这个世界有了更清晰的认识。
最重要的,还是想想自己当初怎么差点被打死的吧,这事不搞明白,就好似立于危墙之下而不自知。
郑六一心念一动,当初发生在留仙居酒楼的一幕便清晰地呈现在脑海里……
富春街是成都最为繁华的一条街道,紧邻刺史府衙门前的天府街,大街上店铺林立,人来人往,有提笼架鸟的富家公子,也有盛装出行的千金小姐,沿街叫卖的贩夫走卒自然也是少不了的。
郑元一和一名衣着华丽的富家公子边走边逛,对街边的糖人、草编和胭脂水粉之类的东西实在是提不起兴趣。
见身边的公子将街上的胭脂水粉店铺和摊子来来回回逛了十数遍,郑元一心中焦躁,于是说道“逸涛兄,你带着兄弟我这般瞎逛,该不会是看上谁家的小姐了吧?”
马逸涛笑道“元一兄弟可真聪明,一猜就中。兄弟我前几日就在这富春街上,遇见一极俏丽的女子,在这里购买胭脂。当时事急,没来及搭讪。没想到这几日,心里总是对她念念不忘…”
“你个痴汉,哪有女子天天买胭脂水粉的。”郑元一丢过去一个白眼,“听说白大哥家在此处新开了一处酒楼,叫做什么留仙居,很是不错。现下已至中午,你我何不去小酌几杯?”
马逸涛早已口干舌燥,一听正中下怀,答道“这半日辛苦你了,兄弟我请客。”
这马逸涛是益州别驾马封家的二公子,还有个哥哥马逸波,家里经营着好几家粮店,几乎垄断了成都城里的粮食生意。
这二公子除了不学无术、见色起意之外,为人倒是热情豪爽。
因郑宗文每每出巡,总是马封勘定行程,安排车马,陪同巡查,因此两家小辈交往甚密。
两人到了留仙居酒楼找了个靠窗的位置坐下,要了酒菜。
几杯酒下肚,马逸涛便眉飞色舞地描述起来“兄弟,那女子真是美貌,面若敷粉,眉如远山,身材窈窕,比你家的无双也差不到哪里去。”
这个马逸涛别的本事没有,欣赏美女的眼力倒是有几分的。
郑元一见他说比起无双似有不及,心中暗暗得意,陪笑道“你小子,见一个爱一个,何时是个了局。”
马二公子虽比郑元一大上两岁,但郑元一对这二货并不尊重,有时甚至把他看做小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