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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秦可以帮忙处理这个事情吗?“
随后。
谢安国想起了什么,皱眉看向了万中元。
两人是几十年的好友了。
他说话也没有太客气。
“我已经告诉小秦了。“
万中元闻言,苦笑了一声∶“小秦已经去连州了,说是先见识见识这个聂云枭的套路……”
算算时间。
秦牧这个点应该也快回晋城了。
他顿了顿。
忽然问道:“要不……明天找个时间,您和小秦见个面?”
谢安国想了想,点了点头。
他的身体不是很好。
因此养老院的事情多是万中元负责。
但在休养期间。
他每隔一段时间,就能看到和秦牧以及他们养老院有关的新闻。
在悄然之间。
他们养老院的名气,已经遍布整个晋城。
可以说是无人不知、无人不晓了。
这两个月院里的业务报表以及营收报表,同比上季度已经暴涨了120。
而这一切……
都和秦牧息息相关。
他一直想要见一见秦牧。
看看这个人……
到底是不是传闻中那样的扫把星、灾星、瘟神。
“算了,不等明天了,我现在就去一趟院里吧。
突然。
谢安国抬起头,看了眼万中元说道.
现在他老婆已经开始动他房子的主意了。
再等下去……
他实在怕夜长梦多。
好在他只是给了罗思雨一两百万的零花钱,其余的财产都在他自己的手里。
若是罗思雨能幡然醒悟的话,日子还能继续过下去。
如果罗思雨还是一意孤行……
他已经做好了离婚的打算,也可以向院里的法律顾问秦牧咨询一下离婚的流程。
……
当天下午。
晋城。
养老院。
法律顾问办公室。
“该用什么办法呢……“
从连州回来后,秦牧便回到了办公室里。
开始冥思苦想应对方法。
聂云枭……
并不是一个人。
仅仅凭借他一人,根本无法运营起这么大的团队。
每期课程,都有数百个人来听课。
光是“学费”,就是几十万。
而毫无疑问。
他们也有法务团队,来处理一些可能涉嫌的违法违规问题。
“组织、领导传销罪无法构成,那诈骗罪……“
秦牧皱了皱眉头,脑海中各种法条不断翻阅着。
如同扫描机一般。
将那些烂熟于心的法条,全部以一比对。
四百五十二条刑法比对之后。
很快就锁定了一个比较适用的法律行为,那就是诈骗罪。
刑法第210条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
聂云枭及其团队的行为,一直在忽悠他人付费。
但……
根据他目前上的这堂课来看。
聂云枭极其谨慎,并没有虚构故事或者隐瞒真相。
在构成要件上,便不符合。
置换车辆。
虽然受到了聂云枭的诱导,但却可以将其认定为商业推广行为。
他假借成功的名义,让众人换车,同样没什么违法之处。
就如同商业宣传的买一送一一样。
“我记得……万中元说,老院长的老婆被忽悠了搞了投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