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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百零五章 法益作为入罪的基础(2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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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三只是想要要回自己应得的工程款,却被一再拖欠。

无奈之下。

才选择走关系贿赂。

事实证明。

只要塞了钱,当晚事情就办妥了。

「咱们的社会风气就是被这些人搞坏的,不给钱不办事。

「还是王五高明啊,自己搞不定,就拿钱给赵六,实在人。」

「小时候讨厌王五,懂事后羡慕王五,长大后成为王五。」

「王五才是人生赢家啊,不愧是公安机关的,懂的法律就是多,明目张胆的收钱,还没办法奈何他!」

「你们是不是忘了还有双规一说?」

「......」

论坛里。

众人讨论的话题再次发生了偏离。

从惊叹于秦牧的牛逼,到对这些收钱办事的现象表示愤慨。

很多时候一句「走流程」······

一走就是大半年。

让人心力交瘁。

但懂事的人往往会塞点钱,直接把事情办的又好又快。

「可惜这只是个虚拟案子,模拟庭审,不然真希望up也好好整治一下这种现象。」

「在晋城估计是不太可能了,晋城的人现在哪个不认识up?」

「强烈建议up来我这里,我们这里就是典型的不收钱不办事,素材一大把。」

「你们也太丧心病狂了吧?这是把up当成净化社会风气的工具人了?」

聊着聊着。

网友们又开始自报家门,出谋献策。

建议秦牧多云游一下。

多为「和谐社会」做贡献。

毕竟......

秦牧对晋城的贡献,所有人都有目共睹。

文明城市可不是随便一个地方就能评上的。

......

晋城。

养老院。

张清源、李卫国、宋天成等人正聚集在投影屏幕前,一丝不苟的听着秦牧的答辩。

在他们的旁边······

学的最好的万中元偶尔给他们解释一下场上的局势。

当然。

碰到那些他也不懂的,比较深奥的法律知识,他都会选择找度娘搜一搜。

「事实职权······法定职权,还有这么一说。」

听着秦牧提出的这个答辩方向,万中元愣了一下。

连忙拿起手机。

搜索了一遍。

才搞明白秦牧所说。

如果行使法定职权的话,只要谋取了利益,便属于犯罪。

如果行使的是事实职权,则需要谋取不当利益,才构成犯罪。

谋取正当利益,是不会构成犯罪的。

比如说。

王五如果利用自己的事实职权,向赵六索要10万元,那就属于敲诈勒索罪。

但王五如果利用自己的事实职权,向赵六施压,要求赵六归还欠他的10万元,便不属于任何犯罪。

同理。

如果王五利用自己的法定职权,将赵六抓进局子里,要求他归还欠他的10万元,同样会构成犯罪。

「这么复杂?」

张清源听后,懵逼的眨了眨眼睛。

半天没弄明白咋回事。

这个东西着实有点绕。

「那意思是······小秦这次又赢了?」

旁边几个老人见状,忍不住追问了起来。

「应该······或许能赢。」

万中元瞥了眼投影屏幕,幽幽说道。

目前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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