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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6章 法不容情(2 /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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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法,经过历代君主的修正,已经跟最初的商君之法大不一样了。

子思齐想要拎出一个案例,便要把当下的秦法,打上独夫的标签。

这是非常困难的。

不过具体也要看商山四皓的谋划准备,究竟完备到了一个怎样的程度。

扶苏:“~(?????)~”

扶苏则是没有任何的想法,他也不担心夫子会落入下风。

反正主打的就是认真看,认真学。

由此可见。

我们的准太子殿下,心态着实是越来越好了。

这时。

子思齐切入正题的道:“诸位,这个齐商名叫郑横,就在前几日临淄依律实行宵禁的时候,他的老母突发重疾……”

“遂郑横没办法,只能深夜去找医者,他也知晓违背大秦的宵禁铁律,很可能会被当场射杀。”

“可他秉承孝心,依旧冒险出门,然后就被巡逻秦军抓了个正着,无论他怎么解释,秦军最后还是把他逮捕到了牢狱中。”

“并且还施以了严刑逼供,审问他是否属于墨家叛逆。”

“这导致郑横的母亲受疾而亡,郑横的父亲因此气到瘫痪,全家突遭如此大变,全赖那一句……”

“法外无恩,法不容情!”

……

子思齐搬出了一个经典案例。

母病,子为孝,无奈违法。

何为?

类似的例子在后世也是有的。

比如:在乡下,你的老婆心脏病突发,已经休克过去了。

可村里有空的人都不会开车。

只有你会开车……

但你又喝了酒。

怎么办?

叫救护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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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说乡下那路况条件,救护车总得一来一回,必然增加老婆的危险。

你若亲自开车送,则会违反交通法。

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

这种时候。

法律真能不容情吗?

回到此刻。

一边是亲人,一边是法律。

古今之通译。

人情法理。

究竟哪个重要?

似乎只要是个人……

都会毫不犹豫的选择:先救自己的至亲。

哪怕喝酒开车违法,也不能让老婆出事。

纵然违反宵禁会被治罪,也不能置病母于不顾。

终于。

“嘭!”

道家人宗掌门鹖冠子桌子一拍,开口道:“人情至孝,在危机时刻,自当要大于法理……若秦法连民众最朴素的孝母之情都要阻止,我只能说……暴秦之名,名副其实!”

鹖冠子第一个发表了自己的看法。

态度明确到不能再明确。

商山四皓也纷纷附和。

甪里先生周术:“秦吏遇到这种特殊情况,却没有任何变通,只知死遵法纪办差,进而造成了难以挽回的恶果……可见秦法确实存在着不可否认的弊端。”

绮里季:“秦法罔顾现实情况,有阻孝道,理应改制……法当容情,法必容情!”

东园公和夏黄公没有说话。

因为这才刚开场,有周术、绮里季配合鹖冠子就已经足够了。

至此。

子思齐等人的诉求也就一目了然了。

他们要修正秦法……法当容情,法必容情。

情,等于人情。

人情孝道。

即为民意。

综上。

子思齐等人绕了一大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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