蜡笔小说

阅读记录  |   用户书架
上一页
目录 | 设置
下一页

第126章 法不容情(3 / 6)

加入书签 | 推荐本书 | 问题反馈 |

就是为了把民意主导司法的论点,再重新拉回来。

东道主席位。

荀子与公羊派面面相觑了下,两人自然第一时间便搞清楚了子思齐等人的谋划。

不得不说。

十分巧妙。

一看就是经过了精心设计。

开局就是一个下马威。

就问你……司法究竟应不应该容情……

这个问题,对于荀子和公羊派来说,显然他们也得老老实实认可子思齐的论点。

司法怎能毫不容情呢?

那岂非真就完完全全成了君王的统治工具?

商君的独夫之法。

就连在儒家八派中较为激进的荀子和公羊派,也是无法认同的。

荀子:“子思齐选了个很好的论辩切入点,也不知道是商山四皓中的哪一位替他想的。”

公羊派:“荀师兄觉得子思齐自己想不出来?”

荀子:“他要是能独自想出来,还有必要费尽心思的邀请商山四皓吗?”

公羊派:“嗯!有理。”

乐正氏:“~(? ′?` ?)~”

……

台上。

子思齐沉声发难完毕,开始坐等对手的反驳。

而许尚也没有沉吟太久。

许尚:“首先我要申明两点。”

子思齐眉头一挑:“哦?哪两点?”

“第一。”

许尚竖起一根手指头:“宵禁制度从周朝的时候就已经开始了,并且还有对应的官员:司寤氏,其专门带领军士负责宵禁事宜。”

“具体的方法就是根据皓月星辰的方位,进而划分夜间时辰,维持秩序。”

“延至孝公时期的大秦,依据商君之法,确实只准民众在白天活动。”

“具体的相关记载,是有谒者晚间醉酒乱逛,且在遭遇秦吏之时,未曾选择止步,而是本能的逃逸……遂遭当场射杀。”

“后由历代秦君修正宵禁之法,晚间可以行走,却需要在遇到秦吏之时,第一时间呈上自己的验、传!”

“验、传之上,必须得表明自己拥有夜间行走的资格,有正长签字担保,尔后便是因何事,去何处,寻找何人。”

……

商君之法,确实无情。

这是没得说的。

最着名的当属……

你贬低秦法,需要遭到流放。

你称赞秦法,同样也要遭到流放。

商君的眼中是没有平民的,只有君王。

所以。

商君所立的宵禁之法。

遇秦吏若不止步,则可直接当场射杀!

也就是你夜里遇到秦吏,不准回避,也不准跑……敢跑就得死……

后面经过修正,宵禁之法开始不断变得完善且细致。

反正验传是必须的,还得有担保。

同时。

你遇到秦吏依旧不能跑……

“第二。”

许尚竖起来第二根手指头:“齐地开放,只有在特定的时期才会颁布宵禁法令,遂皇帝入驻临淄之时,也都是入乡随俗的,允许民众夜间活动。”

“是墨家有一小部分叛逆份子,胆大包天,刺王杀驾!”

“试问!如果是前朝周天子在临淄遭遇刺杀,其会不会封锁临淄,彻查追剿三日、十日……甚至是长达数月,答案不言而喻!”

“反观我大秦皇帝,纵然遇刺也依旧没有大锁临淄,仅仅只是实行了宵禁而已。”

“有何不妥?并无不妥!”

这章没有结束,请点击下一页!

……

上一页
目录
下一页
A- 18 A+
默认 贵族金 护眼绿 羊皮纸 可爱粉 夜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