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搞一些“将在外,军令有所不授”的小行动。
当然,最重要的还是出于私情,亲家也是为国效力,暗夜之中,临时接应一下,神不知鬼不觉,应该没啥大事。
以皮牢校尉这种城府,喜怒形于色,就在在一愣怔的功夫,俱酒已经猜了个七七八八,他继续说道:“将军,无符而行,可是死罪啊!”
皮牢校尉虽然内心恐惧,但依然色厉内荏:“竖子,安敢乱言兵事,看老子不剁了你!”说着作势欲上。
俱酒稍稍向后招了招手,屋里立即传来赵国使臣杀猪般的嚎叫。
皮牢校尉大急,赶忙收剑后退,口中连叫:“别伤了大夫,别伤了大夫,有话好说!有话好说!”
俱酒手掌放下,屋内顿时没有了声音。
皮牢校尉道:“既然如此,不如尔等放了大夫,某立即退兵!放尔一条生路,如何?”
俱酒大笑:“哈哈哈,生路在谁一边,还说不定呢!”
皮牢校尉大怒道:“竖子,某今日就将尔等死死困在此处,看看谁能熬过谁?”
俱酒并不理他,朗声对着校尉身后的赵军喊道:“赵军弟兄们,按赵律,无虎符而擅动,以谋反论处,全军处死!”
赵国有这法律吗?俱酒并不知道,这纯粹属于诈术!
因为在战国之时,底层士卒识字不多,对什么律法知之甚少。而且,统治阶级对各项律法不是广泛宣传,而是藏之高阁,秘而不宣,保持律法的随意性和神秘性,用以压榨和统治人民。
春秋时,郑国子产铸刑书,也就是将法条铸于鼎上,公之于众。这一高尚的普法行为,却遭到了来自晋国大夫叔向的说三道四。
叔向给子产写信,明确反对把法律明文公布出来,他认为,普通人一旦知道了刑书的条文,就不会再看重道德,遵守礼仪,而会去钻法律条文中的空子,人们也就可以知道贵族审判案件时是否合理合法。
所谓“刑不可知,威不可测,则民畏上也”。说到底,这就是典型的愚民政策。
俱酒正是利用了底层军卒不识字、不懂法,对律法具有畏惧之心的弱点,开始忽悠赵军。
小子们,你们被老大耍了!
你们没有虎符而擅自出兵,这是死罪啊!
俱酒继续忽悠:“赵军兄弟,某闻爱兵如子,胜乃可全,此为将之道也。而此人拿兄弟们的性命当儿戏,其心可诛啊!”
战国:让你弱国苟活你却逆天改命三月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