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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87章 亡命女赌徒!1994年宁明县城中镇“6·29”鱼塘女浮尸案(1 /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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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4年6月29日上午十点刚过,广西崇左市宁明县城中镇那里村村民黄才亮来到其承包的鱼塘边。由于承包期已到,几天前他刚把塘水抽干打了鱼,随后又注满了水。这会儿,他琢磨着该把塘边竹丛的枝叶修剪一下,免得在新的承包期砌建池塘边时碍手碍脚的。然而,当他走近那竹枝覆盖的鱼塘旁时,突然泛起一股异样的感觉——一股刺鼻的腐臭味。

他小心翼翼地拨开枝叶,俯视着荫晾斑驳的水面。当目光悚然触到一团硕大的漂浮物时,黄才亮惊呆了。

这明显是一具浮尸!尸体呈俯卧状,头和脚分别用一只旧麻袋和两只鸡饲料袋套扣住,从尸背上覆盖的败叶和淤泥间,依稀可见死者身着一件红黄相间的大花女装衬衣;高度膨胀的尸身上,散发着恶臭和恐怖。半晌,黄才亮才从惊骇中醒悟过来,撒腿就往家里跑。

“艳珠,不好啦,不好啦!”进门伊始,黄才亮就大声嚷了起来,脸上依然一副惊骇相。

“出什么事啦,把你吓成这个样?”妻子农艳珠走出里屋,大咧咧地问道。

“我们家鱼塘有具尸体,像是个女的……还用袋子套着呢。”黄才亮喘吁吁地说。

“噢?……”农艳珠听罢,脸上掠过一丝阴影。

“我得赶紧报案去,真晦气……”黄才亮嘟囔着,转身就往门外走。

不料,却被农艳珠一把揪住:“莫报了,这年头何必多管闲事呢。”

“那怎么行,人命关天呀!”黄才亮有些不解地瞥了妻子一眼,甩开手,出门匆匆而去。

城中镇派出所接到黄才亮的案情报告后,迅即报告了县公安局。一向雷厉风行的刑警大队立即派刑技人员赶赴现场,进行刑事勘查。

尸体被捞了上来,刑技人员作了现场尸检,结果表明:死者系成年女性,身高约1.52米,身穿黄红相间的大花短袖衬衣及同色的裙子。头皮及面部组织由于高度腐败与骨组织脱离,上颌镶有玉色假牙,颈部喉结上方被一条橡皮胶管紧勒着且打上了死结。

经解剖发现,舌骨左大角骨折,勒沟处软组织均见有广泛性出血,肺粘膜及浆膜亦见有点状性出血,胃内饭粒及榨菜等食物仍隐约可辨。

结论是:死者系生前被他人勒死后移尸水中;死亡时间约20天左右。

死者是谁?何人所杀?成因和动机是什么?……一连串硕大的问号,深深地刺痛着刑警们绷紧着的神经。

在局领导主持下,侦查员们召开了一次次案情分析的例会。一套侦查方案很快拟出:

一是尽快查明死者身份,以便从死者生前关系人中搜寻蛛丝马迹;

二是深入排查一切可疑线索,从中捕捉凶手行踪。

总的要求仍然是:迅速查明案情并将凶手缉拿归案,以维护法律的尊严,维护边陲的治安的稳定!

确定死者身份的调查工作很快就取得了进展。刑侦人员了解到,“福星”酒家的女老板黄贞萍已失踪20天有余。据酒家服务员及黄贞萍家人反映,这位女老板最后一次露面的日子是6月4日上午,此后就一直音讯杳然。

颇具意味的一个重要情况是:黄贞萍与其丈夫项光荣之间最近产生了感情危机,正在紧锣密鼓地筹划离婚;而为了在日后的分割财产时不致吃亏,据说精明的老板娘已把部分存款转移他人代管。

现在的关键问题在于,死者是否确系黄贞萍?局领导迅速作出了决策:组织所有关系人对尸体进行现场辨认。

于是,黄贞萍的家人、亲友一一被请到了公安局。辨认结果毫无二致:根据死者的衣着、身高、假牙等特征,可以肯定,死者就是黄贞萍。

这就使侦破工作迈出了至关重要的一步。信心十足斗志倍增的刑警们不失时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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