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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3章 刊印为法锁百家(3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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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后,秦国会将此规则以法律形式固定下来,发布刊印之法,宣告国人。”

伏念心中一动,问道:“公子是说,只规定什么东西不能印?”

乔松淡笑着点了点头,很敏感啊,一下就发现问题所在了:“不错,只规定什么东西不能印。”

法无禁止皆可!

只要是法律没有明文禁止的,都被许可。

比如一些低俗的东西,你可以在道德上鄙视它,但不能在法律上禁止它。

文化发展,需要一定的自由空间。不让人说话,并不能解决问题。所以,乔松不愿意像历史上的很多王朝那样,防民之口甚于防川。

但是,这是有前提条件的。正所谓,一定的自由空间,而非绝对的自由。

所以这个枷锁,诸子百家必须得套上。否则,就没有必要存在了。

伏念知晓,这已经是他能争取到最大的让步了。虽然最终法律的审核权还在秦国那里,但是诸子百家商定出来的法律,其立足点还是在诸子一方。

“如此,伏念没有异议。”

乔松微微颔首,继续道:“另外,对于诸子百家刊印之书籍,秦国希望能留存备份。我会上请父王,在咸阳建立大秦书舍,将诸子书籍筛选之后,供天下学子阅览。”

伏念拜服于地:“此乃大善之举,伏念为学子感谢公子仁德!”

纸张一事,就此敲定。

但接下来,还有学宫一事。

这件事就比较简单了,乔松将自己的想法说了出来。有稷下学宫珠玉在前,伏念对此并未感到意外。

只不过,乔松提出了与稷下学宫不同的要求:他希望学宫能兼具学问研究,与学问教导的能力。诸子百家入学宫之后,不可藏私,当教授学子。

伏念思索一番,也答应了下来。

毕竟,儒家一向崇尚有教无类,这对于儒家来说并不是什么问题。至于其他诸子百家,儒家可前往说服……

秦时颂乔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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