蜡笔小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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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记(窗外的湖)(3 /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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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些就是我们每个人内在共通的部分,也是生命最需要的那部分,是生命本命。

这样的人才有资格成为宇宙不息欲望的化身,自然更有资格成为我们这个故事的主角。

我写过的主角里还有一个也很有资格,那就是许乐,因为他已经成神,只不过自己选择了从生命里出走。

很多年前写朱雀记后记的时候,我就说过我想写神经三部曲,分别是入神、出神、走神。

应该很多朋友没有注意到大道朝天最后一卷叫出神记,是的,这就是三部曲的最后一部。

事实上飞升去往星河联盟后,大部分看过间客的朋友都猜到了是怎么回事,是的,从庆余年到间客再到大道朝天,这是我一直想要完成的一个世界,也是大家一直都知道的事。

大道朝天开书的时候,我已经确定这会是最后一部大长篇,之所以在新书感言里说会是最后两部或者一部大长篇,是不想读者们太早便想到这个故事是三部曲的最后一部,因为如果确定是最后一部大长篇,那我肯定就要把三部曲写完。

由于是最后一部大长篇,我写的比以前更认真、更慎重、也更放肆,就像在新书感言与两百万字感言里着重提到过那样,大道的准备工作做得特别细致,写法非常刻意,哪怕可能会显得匠气,也一定会坚持到底。

开书的时候我曾经在感言里说,这样写会不会担心故事太干?书中男主角以后会说:我从来没有想过这个问题。

在技术细节上我极为谨慎认真,但在意趣与内核上我非常放肆,不会做任何调整与自我约束,只在一件事情上犹豫过。

最初的时候,我准备把许乐写成大反派——神明惯常站在人类的对立面,我变成当年最厌恶的那种人——这种文艺咏唱、这种这种对过往的颠覆太过刻意。

我不在乎刻意,但我喜欢许乐,为什么要把他写成我不喜欢的人?更重要的是,我不觉得过往需要被颠覆。

我写的那些故事,故事里的那些人,不管是好人还是坏人,不管是勇敢的人还是怯懦的人,都是我想写的。

江一草与阿愁浑身是血离开了高阳,春风在哪里呢?老狗在九江教书,白象在远方行过,弥勒就要爆了,邹蕾蕾还在安静地睡觉。范闲最终在草间站了起来,陈萍萍还是等到了他回来。二师兄、王破、西来的手臂都断了,陈长生与唐三十六在国教学院的树上看着肥鲤鱼向池塘底的污泥沉去N次,天不生夫子,万古真如长夜,桑桑被宁缺修成了一座佛,自然忘了怎么做煎蛋面。春风般的柳词淡淡地来了又淡淡地走了,晨光如昨,风雪如前,七二零楼前只有黑白二色。

一只猫在老笔斋的墙头趴着,也在神末峰的崖边趴着,看着这一切,而当它在小书店里的时候还是只小白鼠。

这就是我的过往。

非常简单。

就是写故事,写那些人。

这样的生活开始于无聊之时。

零一年的时候,诱骗家里人凑钱买了一个电脑,用来听歌,闲来无事的时候写过一个北宋背景的武侠,时至今日,除了我的家人再没有谁看过。

接着是零三年,那时候在爬爬论坛混,闲得无聊,又想和资料区版主阿愁姑娘搭讪,便写了映秀十年事,把她弄进了书里。庆余年里有几首小词都是她写的,去年和她说起这事儿,她居然忘了,回家查了半天才说好像还真是她写的,时间真可怕。领导那时候在做评论区的版主,很自然地认识了,就要开始考虑挣钱的问题,于是便有了朱雀记。我承认过很多次,朱雀记开始时的创作态度非常不好,觉得是挣钱,没必要太认真,直到台湾出版社倒闭,到.asxs.开始上架,态度才完全扭转过来,开始了非常潇洒的神佛大战,写的那叫一个痛快,每周休息一天也是再没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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